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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庭审现场 法院供图
3月26日上午,上海一中院对台湾知名女艺人林志玲告状某医疗美容公司加害肖像权一案二审公然开庭,并当庭宣判,保持一审关于认定某医疗美容公司组成侵权,补偿林某某经济丧失6万元、精力侵害安抚金2万元等总计8万余元的裁决。
医疗美容公司公家号擅用林志玲照片招揽买卖
林志玲系台湾知名女艺人,近期她发明某医疗美容公司为鼓吹推抹茶粉,行整形办事,在其运营的微信公家号上公布以林志玲为话题的文章,对其表面、体型举行描写,并配有林志玲多张小我照片。林志玲认为该公司未经允许私行利用其小我照片作为配图,表示其接管相干的整形办事,试图借助林志玲晋升公司知名度,并招揽主顾,紧张陵犯了其肖像权、光荣权,因而向法院提告状讼,哀求判令该公司在天下公然刊行的报纸上向林志玲赔罪报歉,并补偿林志玲经济丧失、精力侵害安抚金等总计22万余元。
法院一审认定某医疗美容公司陵犯林志玲肖像权建立、陵犯林志玲光荣权不可立,斟酌到侵权举动情节较轻,对林志玲请求某医疗美容公司在天下公然刊行的报纸上赔罪报歉的哀求不予支撑。法院按照林某某的知名度、某医疗美容公司的错误水平、侵权举动的情节等身分酌情肯定某医疗美容公司付出林志玲经济丧失6万元、精力侵害安抚金2万元等总计8万余元。某医疗美容公司不平,上诉至上海一中院。
私行利用别人肖像且以营利为目标组成侵权
某医疗美容公司上诉称,其运营的微信公家号上的文章及图片属于内部善意利用,文章针对林志玲的评价均是正面,照片仅是为了增长文章排版雅观,为主顾建立正面楷模,并不是以营利为目标,且林某某并未因该公司利用nba賽程,其照片而蒙受任何丧失。是以,某医疗美容公司举动不组成对林某某的侵权,今彩539預測,不必补偿林志玲经济丧失等。
上海一中院二腳底按摩墊,审认为,其一,某医疗美容公司运营的微信公家号面向的受众是其客户及潜伏客户人群,文章内容触及其医疗美容营业,理当认定该公家号利用林志玲照片的举动属于以营利为目标。其二,某医疗美容公司未能举证证实其已获得林志玲许可以使用其照片举行贸易鼓吹,已加害了林志玲的肖像权。其三,公民的肖像权遭到陵犯的,有官僚求遏制陵犯,解除影响,赔罪报歉,并可以请求补偿丧失。林志玲作为演艺人士,其肖像承载的人格长处,在贸易鼓吹中具备必定的贸易价值,某医疗美容公司对其侵权举动理应承当响应的侵权责任。
上海一中院遂驳回上诉,保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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